局限空間申報
※依勞動檢查法第15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,事業單位如有下述非經常性局限空間作業,應向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報告。
通報人:
連絡電話:
通報人E-mail:
通報日期:
2024/12/14
通報事業單位名稱:
作業地址:
臺北市
作業(施工)期程:
開工
完工
通報性質(可複選)
路邊人孔作業
儲槽、物料艙內清理作業
地下室筏基作業
進入管線內部作業
汙水下水道作業
歲修作業
其他通風不充分場所作業
其他說明:
局限空間作業承攬資訊:
驗證碼